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在接受警方
传唤协助调查期间,其最长时间为二十四小时。
就违反了
治安管理行为而言,在接到公安机关的召唤之后,应立即进行询问和查证工作,而这一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不应超过八个小时。
然而,在某些情况比较复杂的案例中,如果根据本法所规定的标准,有可能适用
行政拘留的
处罚措施,那么在整个询问和查证阶段所花费的时间则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
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