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过程中,若同
二房东签署的合同具备了合法有效的必要条件,那么该
租赁协议便被法律视为有效。
然而,倘若二房东未获得原房东的明确同意实施
转租行为,那么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原房东有权宣告此类转租合约无效,并进行撤销。
且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约定中明确要求,租赁人必须经过原房东的允许,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给他人,并且租赁人转租之后,其与原房东之间的
租赁合同仍然保持有效性。
若租赁人在未征得原房东许可的情况下
擅自转租,原房东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宣布终止合同,从而恢复租赁关系的原有状态。《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