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不幸因
信用卡逾期被告上法庭,首先请务必保持镇定,因为此时案件尚未正式
立案。
在此关键时刻,您应当立即与发卡银行取得直接联系,寻求双方友好且坦诚的交流。
向银行详细阐述其
逾期之缘由以及并非刻意
拖欠之事实,同时强烈表达我方愿意承担还款义务的坚定决心。
如有幸能够达成共识,我方便可遵照所商议的方案履行相应的还款责任。
当然,如果银行拒绝接纳我们进行对话并解决问题,此时必须竭尽全力设法筹措资金,无论是向亲朋好友寻求援助或将个人资产
抵押贷款,还是其他任何可行途径,以确保尽早偿还此项
债务,防止
诉讼时间持续延长。
最后值得强调的是,若公安机构已正式立案,则意味着我方可能承担
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
所以在此之前,我们必须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明确传达我方愿意偿还债务的愿望及其逾期的具体原因。《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