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借贷关系中,欠款人即
借款人应对
出借人(也称为
贷款人)负有以下几项法定义务:
首先,按照双方
当事人签订的
借款协议中所确定的还款日期及具体方式进行按时足额地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其次,在借款期间内,欠款人需严格遵守
借款用途规定,不得违规挪作他用。
此外,基于债的履行需要,欠款人亦须按协议约定周期性地向贷款人提供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其他书面文件等材料以供查阅,以便贷款人掌握其经营情况并实时了解其财务状况。
除此以外,假如贷款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提出请求,则欠款人还应当主动配合提供与该笔借款相关的业务活动及其财务状况的综合真实信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