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未获得他人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其照片公之于众。
仅当这一行为被用作商业用途或涉及人身攻击,如恶意毁坏、破坏和
侮辱他人等行为时,才能被视为构成了对他人
肖像权的侵犯,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
违法行为了。
2、每一位公民都拥有自己的肖像权。
若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均无权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他人的肖像,否则即视为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
例如,若某公司在商用产品上使用他人肖像是堂而皇之地进行广告宣传,或是将他人肖像作为
商标印制在商品上,这种情况便应视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此外,私自将他人肖像用于装饰橱窗等场合的做法,同样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每一位公民都享有肖像权。
在他人不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无权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他人民众的肖像。
4、如果公民的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以及荣誉权遭受到了侵害,他们有权提出要求,希望相关
侵权者能够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恢复
当事人的声誉,消除不良影响,赔礼道歉,并给予相应的
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