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双方曾以任何形式作出明确约定,则应严格按照该约定予以处理;
反之,倘若双方并未就相关事项达成特异性的约定,此时应当根据合同的特性及内容分别做出相应的决策:
首先是针对涉及到
财产权益的合同,例如
买卖合同等,当其中一方
当事人去世时,合同所赋予的
法律效力并不会因此而即时失效。
若死者具备
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其
继承人应有权接手行使其所
继承之财产权益,从而肩负起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如继承人不愿或无法继承这部分财权的,则可视为
合同效力的终止。
其次是对于涉及人身权益的合同,例如婚姻、
收养、
监护等等,合同一旦涉及当事一方生命,那么合同本身即会自动失去其法律效力。
由于此类合同的签订过程通常都是建立在当事人对另一方的经验、能力,乃至于其个人品德的高度信任基础之上。《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