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对所育子女的
监护权问题,通常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幼童,会优先考虑将其交由母亲代为
抚养至两周岁为止。
若子女已经达到两周岁龄,且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协议,则需诉诸法律程序,由法院依照相关规定,从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作出裁决。
凡因
子女抚养权问题而向法院提
起诉讼者,法院会依据以下基本规则作出裁判:
首先,如涉及两位尚未满2周岁的子女,法院倾向于将他们判予母亲抚养,但如母亲本人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或危害子女正常生长发育的严重问题,则需要排除在外;
其次,若子女年龄超过2周岁,法院便需依据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成长的原则,做出
抚养权归属的确立;
最后,当面临的是年满8周岁以上的子女时,法院会尊重并考虑他们的个人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