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告
缓刑的
犯罪分子,如于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或在此期间发觉原来判决宣告之前还存在未予判决的其他罪行,就须对此类新罪行或是新察觉到的原罪进行审理,然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将前、后罪判定应执行的
刑罚逐一予以确定。《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应当
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
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
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
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