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这一过程中,并不意味着必然需要返还
彩礼。
但是,若存在如下几种情况,那么离婚之后男方可向女方向其要求归还已支付的彩礼:
首先,男女双方虽然已经按法律程序进行了
结婚登记手续,但实质上并未共同生活过,这种情况下男子有权在离婚后提出要求得到返还彩礼;
其次,如果在恋爱和婚姻关系确立之前,某方因给付对方彩礼而造成自己的经济困难,那么在他们离婚之后,该男子同样有权提出要求返还彩礼。《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