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
商标侵权诉讼之后可能会产生这样一些不良后果:
首先,执法机构有权责令
侵权方立即停止继续销售相关产品;
其次,
侵权商标标识将被依法没收并且销毁;
再者,现有商品上的涉嫌侵权商标将会被清除殆尽;
除此之外,执法机构还可以收缴直接用于实施
商标侵权之活动的相关模具、印版以及其他工作器具;
针对那些与侵权商品无法分离的情况,有义务责令并监督最终销毁所有侵权商品;
最后,根据
违法程度轻重,执法机构可依法决定处以侵权人获得的非法利润的五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执法机构有权根据
受害人在被侵权期间因为商标侵权而遭受的实际
经济损失,或者按照侵权人在侵权过程中获取的盈利状况,来对受害方进行相应的
赔偿。《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
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
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
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
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