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债务人无法足额还债的困境时,通常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形:
首先,债务人可能会因为某些经济上的困难而暂时
无力偿还那笔
债务;
其次,也有可能出现这种状况——即便债务人竭尽全力,依然无法将债务全部偿还完毕。
倘若遇到的是第一种情况,我们建议可以在征得债权方的同意后,安排债务人对欠款进行分期付款;
然而若不幸遇到第二种情况,即永久性的无力偿付的境地,那么
债权人只能依据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资产来寻求
债务清偿的可能性了。
此时,为了保障自身权益,需要通过法院
诉讼并最终得到司法裁决结果,然后凭借上述裁决结果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
当事人可以协商
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
担保。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