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债权人无权直接主张
反担保抵押物的权益。
在产生
债务违约的情况下,债权人仅能依照法定程序,针对
债务人或
担保人主张其合法的债权利益。
而反担保行为,实质上是担保人为确保自身对债务人所享有的追索权得到完整落实,从而设立的一种
担保形式。
反担保亦被称之为求偿担保、还款约定书或反
保证书等概念。
简而言之,它是为了保护担保人在未来承担担保职责后,得以顺利实施对债务人的追偿行为而创设出来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
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