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在您已经
离异之后又想要
办理结婚证时所需要提交的相关证件信息:
(一)关于个人身份方面,您需要携带户口簿、
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您需要签署一份声明文件,以表明自己目前处于单身状态,且与对方
当事人没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包含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关系。
这封声明还需由您亲自签名,并由公正机关进行公证。
(三)对于先前曾有过婚姻经历的个体而言,您可能会持有
离婚证或
离婚判决书。
请将这些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并带来。
(四)如果您属于港澳台地区的居民,那么除了前述第一条提到的材料之外,您还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通关凭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另外,还需经过居住地公证机构的公正,已证实您确实处于单身状态,并且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并无直接血缘关系或包含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申明。
(五)若您来自海外华侨之列,则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方面您需要携带有效护照的原件与复印件,另一方面还需要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开具的文件,这份文件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已充分说明您目前并未与他人缔
结婚姻关系,同时也澄清了您与对方当事人间并无直接血脉关系或涉及三代以内的
旁系亲属关系。
或者您也可以选择让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向您开具这样的证明文件。
(六)作为外国人的您,同样需要准备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并通过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开具的文件,这份文件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进行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同样,也可以选择由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向您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