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位员工已经在贵公司连续服务了长达15个春秋,并且距离
法定退休年龄还剩不到5年的时间,在此情况下,贵公司将无法按照无过错解雇或者经济
裁员的方式与他们
解除劳动关系。
然而,若这位员工出现了下列任何一种状况,则雇主可以依法与其
终止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内被确认为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了贵公司的规章制度;
(三)失职、渎职,导致贵公司遭受了重大损失;
(四)该员工同时与其他各用人企业保持着
劳动关系,这对本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并且经过雇主的提示和
警告后,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改正错误的;
(五)被依法判定为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