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经济补偿金的承付标准,可在法定基准之上双方进行商洽确认,然而其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若低于该最低标准的协商结果,则将被认定为无
法律效力,必要时需按照最低标准来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需要按照
劳动者在所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来确定,即每满一年的工作期限,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平均
工资的报酬,而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未达到一年的劳动者,也应当视同一年薪酬计发;
此外,对那些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则应给予他们半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