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执行受雇于公司的职务过程中,如若遭遇了
交通事故,除非他们具有
故意伤人或重大过失之情,否则他们通常无需担负任何
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他们出现上述行为,那么雇主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便极有可能出现。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个人间所产生的
劳务关系中,如果某一方面因
提供劳务给他人造成了伤害,那么最终,应当负责的
责任方应该是接受劳务的那一方。
此外,虽然承担
侵权责任的是接受劳务一方,但他有权在确定
责任人后,根据其
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程度,向有此不当行为的提供劳务一方进行追偿。
最后,假如提供劳务的一方因为提供劳务而遭受身心伤害,该责任主要应由双方自行依据各自发挥的作用和行为所导致的结果来决定相应的责任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