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结束以后,关于财产的分配问题,
诉讼期限设定为三年或者是一年。
若在
离婚之后发现另一方有意隐瞒、转移、变卖、损毁或是破坏了婚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该部分
共同财产的要求,且自发现之日起计算,这个期间为三年。
如果男女双方在签订
离婚协议后的一年内对
财产分配问题持有异议并且要求加以改变或撤销原来的财产分配协议,那么人
民法院将会予以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后就
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
欺诈、
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