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条文所界定的规范,当夫妇选择
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通常优先获得子女的
监护权和
抚养责任。
相关法令明确指出,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应该优先由母亲负责照顾与养育。
而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就抚养职责无法达成共识或者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应由当地司法机构依照社会公正公平的立场从尊重关爱儿童权益的角度来裁决权力归属。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子女年满八周岁,应当充分考虑他们的实情意愿,从而做出合乎公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