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与
欠款方进行商议,以达成额外签订一份
欠条的共识。
若是欠款方否认曾经发生过的借款行为或者
拖欠款项,那么您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对欠条或收到条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形式上存在的任何缺陷,并结合其他相关的
证据线索,来判定某项
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特别是对于那些实现了现金方式支付的贷款案件,法院将会依据原始的支付凭证、个人支付能力、交易的通常惯例、借贷金额的规模大小、
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当事人对交易详情进行表述和陈述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来对整个案件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评价。《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
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