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您提出的问题,以下给到的解答如下:
对于房产
拆迁领域而言,其服务对象既包含了
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楼宇,也涵盖了集体性质土地上的房舍。
在处理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搬迁事务方面,以及在涉及
集体土地上房屋
征地拆迁事宜时,我们会严格遵循并应用不同的相关法律
法规,从而确定各不相同的补偿方式。
首先,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所涉及到的法规,正是国务院于2011年发布的第五十九零号命令——即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在该条例中,明确规定了补偿的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对被
征收房屋实际价值的补偿:
此类补偿绝对不能低于被征收房屋所在区域与当日被征收房屋类型相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2.由于实行房屋征收而导致的搬迁和临时性的安顿支付:
这部分的经济补偿,主要看在房屋受征用之前相应房产或单位所获得的效益大小,以及搬迁与临时安置这一过程中所需要花费的时间,然后再根据这些因素进行相应的那部分补偿计算。
3.因征收行为所引发的停产停业损失
赔偿:
其中包括了针对面积较大或经营业务繁忙的房产,由房产征收影响到生产与营业日期的损失,根据房产受征用之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多种因素,予以合理范围内的经济补偿。
4.若属于国有出让土地性质,在补偿方案中应额外考虑对于土地的征收赔偿,然而对于国有划拨土地,一般并不会提供补偿。
接下来谈谈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各个地方政府所参照此法设定的相关补偿制度。
总的原则就是保障原有的生活水平不至于因此受损,短期内的生活条件要有明显改善,而从长期来看则确保生活品质不受大的波动。
在此基础之上,将进一步依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构造、建造年代、地理位置以及使用用途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
另外,是否采取安置措施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在不同安置方法下,赔偿计算也有所差异。
其中,基于
产权交换而实施的安置方案,应该充分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安置面积和装修费用的补偿,同时还应提供搬迁费用津贴以及搬迁期间的过渡期费用;
而若是采取重新划定土地进行房屋建设的方式,那么理应给予被拆迁人重置成新的价值补偿款项(等于建造同等规模的新住房需要花费的成本)、装修费用和搬迁费用津贴,还需提供过渡期费用;
最后,根据货币房价补偿的安置方式,理应对被拆迁人给予位于附近城市
商品房类似价格的货币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