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男性为第三者赠送的款项可能会涉及到夫妻之间的
共有财产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女性作为配偶有权利请求第三者全额返还这笔财物。
依据我们国家的法律
法规,倘若男性将用于赠送给第三者的款项包含在夫妇双方的共有财产范围内,则其赠与行为便构成了对
家庭共有财产权的任意处置。
在此前提之下,女性有权请求相关方进行补偿或归还,若第三者拒绝这样做或者与她沟通后仍然未能达到共识,那么女方就可以向司法机构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第三者退还赠与金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