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殴击他人或者故意损伤他人身体者,应当给予五天至十天的
行政拘留,同时
处罚款人民币二百到五百元不等;
而对于情节轻微者,则可仅仅给予五日以下的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在具备了如下情况之一时,将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并且还须处以五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首先是有组织地进行殴击和伤害他人者;
其次是殴击或伤害残疾人士、孕妇以及未满十四岁的青少年儿童或者年龄超过六十岁的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者;
最后便是多次殴击、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性对多人实施攻击的行为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