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协议离婚或者判决
离婚之后,如果涉及到单独一方具有
抚养照顾子女的责任和义务,那么这一方即配偶便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向孩子提供适足的养育、教育等费用以供其使用。
此类费用通常被称为“
抚养费”,它涵盖了为人父母者或其他负有法定抚育义务者,为了保障
未成年人的权益,为他们所承担的日常生活开销以及学费、医疗保健等方面的费用。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抚养费是指在以上人员不能充分履行或者完全无法履行其抚养义务的情况下,须得负担支付给未成年人的一种经济
赔偿解决方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