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循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对于自然人之间所建立的
借款合同而言,其效力自
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之时起产生。
关于依法有效的各类合同,它们在生效时间上也有明确规定,那便是由其成立之日起即刻生效执行。
因此,在自然人之间签署的借款合同中,只要贷款方已成功提供借款,那么该份合同便立即开始生效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借款合同属于典型的“
实践合同”,这是指除了
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之外,还需要进行标的物的交付或者实现其他的具体履行行为,合同才能够真正得以生效和实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