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从业者的贿赂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相关法律
法规赋予其的
量刑标准。
具体来说,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员工在履行其金融业务职责时,故意向他人索要财务,或是非法收取他人的财物,从而为他人谋求私利,亦或是他们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收受诸如各类名义性的
回扣和手续费,将这些不当收益据为己有,则应当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进行定罪
处罚。《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
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