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疗费用方面,指出,这主要涵盖了您在疗愈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如挂号费、各项检查费用、治疗费用、手术费用、医疗器材费用、住院费用、健康恢复费用、形体修整费用以及后续治疗费用等等。
接下来,想要讨论的重点是
误工费用问题。
您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水平将作为确定误工费的关键因素。
关于
护理费用,需要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进行具体计算。
至于
交通费用部分,首先要考虑您和必要的陪护人员由于医疗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处理死亡事故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同时,参加本次处理行动的亡者亲属(最多不超过三位)所实际发生的费用也需纳入计算范围。
在住宿费用方面,考虑到您本人及其陪护人员是从外地赶赴本市处理此次
交通事故,因此会计算您所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
关于住院伙食补贴费用,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与国营单位的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进行比较后,再做出合理的估计。
最后,关于营养费用,这种费用主要是指您为了更好地帮助治疗或是让自己身体更快康复,在日常饮食之外选择购买营养品时所花费的费用。
对于营养费用的确定,将会参考您的
伤残程度,结合医院方提供的相关建议以及营养费用支出的正式收据来确定最合适的数额。
另外,还需要特别提醒您关于
残疾赔偿金的相关事项。
将会根据您的
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开始计算,通常按照20年的周期来进行估算。
但是,对于60周岁以上的群体来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每增加一岁就会相应地减少一年;
而对于75周岁以上的人群来说,他们的计算方式则会有所不同,仅按照5年来进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