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所明确指出的规定,每位公民都有权利在发现存在
虚假广告的情况下前往县级或县级以上地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这是因为该部门有着主宰本地区广告监督和管理工作的职责与权利。
广告需要保持真实性,并且不能包含有欺骗、误导
消费者等会产生误解的内容。
若发现任何虚假广告的行为,广告主需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