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行为人的
犯罪所得金额巨大或同时具备其他严重情节者,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且应
处罚金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
对于犯罪所得额特别巨大且同时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应当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之
刑罚,并且需附带罚款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或者予以没收该行为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
变造的
汇票、
本票、
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
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
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
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金融凭证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
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