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商检罪的已遂情节下,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所明确的规定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该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了该
法规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相关规定,回避或隐瞒了应当经过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即擅自进行销售及使用,或是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境的出口商品在未经检验的情况下贸然出口,当此类违规I行径达到
情节严重标准时,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等
刑罚手段。《
刑法》第二百三十条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