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未缔结正式婚姻关系而生育子女的情况下,非直接
抚养该子女的生父或生母,都应承担支付未婚
子女抚养费用的义务。
这一责任可能落在父母其中任何一方身上,无论该子女属于男性抑或是女性。
在此特殊背景之下,法定抚养人在付出应有的经济支出方面,事实上是构成了
非婚生子女生育过程的一项基本社会保障功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