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时发生的
意外事故,倘若导致了一人及以上的
人员伤亡,并且驾驶员对此次事故负有全部或
主要责任,亦或是在
交通事故中致使三名及以上的受害者丧生,并负担着同等程度的责任,那么这在法律上属于
犯罪行为,将会面临
刑事审判,并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然而,若在此类事件发生后肇事者选择逃避承担责任,即所谓的“
逃逸”,那么他们所要承受的
法律制裁将更为严厉,即在原本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
加重处罚,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是因为亡命之徒般的逃逸行为导致他
人死亡的,则将面临罪加一等的严惩,依法被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