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那些通过教育和诱导方式促使他人接触及使用毒品的行为,通常会被定为“
教唆他人吸毒罪”;
而这种
犯罪行为会依据情节轻重程度,给予相应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等
刑事处罚措施,同时还有可能需要承担
罚金的经济责任。
此外,如果
犯罪情节更为恶劣或严重,那么其刑期将可能进一步延长至三年以上直到七年以下,并且还需缴纳罚金作为附加惩罚。
在这类情况下,我们通常被称为
情节严重,即重复或是多种手段如诱导、鼓励甚至欺骗等引导他人吸食毒品;
亦或者是导致他人逐步陷入毒瘾、成瘾;
再者就是具有其他更为严重情节结果的事情等等。《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