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询问的问题,十年前签署的
担保协议目前是否仍然有效,具体的结论取决于实际情况的详细研究与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如果在协议中明确注明了
保证期间的话,我们就要依据该期间规定的内容来进行评估和判断。
假如这个保证期间设定为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话,那么可以肯定地说,这份担保协议目前仍然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在协议中并未明确提到保证期间的话,那在此种情形下,保证期间通常被认定为主
债务履行期限结束时开始计算的6个月之内。
在做出最终的评估前,需要进一步核实主债务是否已经到期以及是否确实超过了这6个月的保证期间。
一旦确认主债务已经到期且已经超出6个月的保证期间,那么现有的担保协议将失去其效力。《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
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
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