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情况下,第三方得以替代原应向
债权人履行义务之人完成
债务处理,然而,这一行为须满足如下要求:
首先,该笔借款需具备可让第三方代为偿还的性质;
其次,债权人和
借款人之间并无预先约定有关
债务不得由他方代为承担的条款;
再次,债权人并未以特殊理由拒绝代为偿还,而借款人亦未有充分理由对此表示异议;
最后,这位第三方必须拥有替借款人履行债务之意愿。《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
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
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
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