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我们将无
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称之为不具备自然
行为能力者,他们需要依靠他人
代理来行使民事权力和履行民事义务。
什么叫做民事行为能力呢?那便是指公民或者
法人等民事主体能够靠自身具有的独立行为来获取合法的民事权益并履行相应的民事义务的能力。
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却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如果想要享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话,他们就必须依赖其他的
代理人进行操作。
按照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年龄不足八周岁的未成年群体来说,他们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
法定代理人代表代理执行各项
民事法律行为。
当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群体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这些活动均属于无效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