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长时间遭受
家庭暴力的困扰,在提出
离婚诉讼时是有权申请
赔偿的。
因为
家暴行为无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严重过错事件,无任何过错的配偶一方可据此向对方索取相应的
损害赔偿。
在此种情况下,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一方也有权要求赔偿其所遭受的物质损失以及精神上所承受的创伤。
所谓物质损失,顾名思义,主要涵盖了受害者因其身体或心灵遭受家暴者伤害而产生的医疗救治等相关费用。
这部分赔偿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来具体衡量与计算。
至于精神损伤
赔偿金额的确定,我们将需要考量以下几个重要的因素:
首先,
侵权方的过错程度如何?其次,侵害的手段、发生场所、行为模式等细节情况如何?再者,
侵权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又是怎样的?此外,我们还需关注到侵权方获得的利益,以及其承担责任的财务状况。
最后,还应考虑到受诉法院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