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在高处作业中失足坠落受伤的情况,若其符合我国
工伤认定标准中的任何一种,都应被定性为
工伤事件:
首先,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员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因承担特定的职业任务而遭受
人身损害;
其次,在日常工作时间前后,员工在工作区域进行与自身职业息息相关的某种预先准备或收尾事务时受到的
意外事故伤害也属于工伤范畴;
再次,当员工在正常工作期间,由于尽职敬业而遭受到身体上的
暴力攻击或其他形式的
意外伤害时,同样适用
工伤认定的原则;
然后,那些患有
职业病的人员,他们所接受的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这也是我国工伤认定政策的体现之一;
再者,如果员工因为工作性质需要前往外地出差,在此过程中遭遇伤害或身陷意外难以自拔,也可以按照
工伤认定的条件来解决;
最后,无论是在
上下班往返的路途当中,还是在城市轨道交通、长途客轮、火车等公共运输工具上,只要员工在遭受非由个人主导的交通事故或因公外物碰撞引发的事故造成的伤痛,皆可申请享受相应的工伤福利待遇。
同时,根据我国《
劳动法》以及相关的行政
法规,有一些特殊情况也将被认定为工伤,这些条款同样适用于高空作业坠落受伤案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