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持有
法律效力明确且真实可靠的借据凭证,然而借贷方却未能按照约定的还款日期予以偿还借款,在此情况下,您可以首先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若经过协商后仍未能收回款项,您便可被告知地寻求司法援助,通过向法院提
起诉讼的方式,强制借贷方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到期之欠款。
请务必关注一项关键性事项,即主张此类申请的
诉讼时效应在3年内完成,倘若超出此限期提出,
借款人有可能会以此为借口,借助法律手段对您的债权进行抗辩,从而使您的债权无法得以充分保障和实现。
此外,仅具备书面的借据并不能绝对地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发生过,因此您还需提供充足的
证据以证明借款已实际交付给借款人。《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