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是否构成
肇事逃逸应关注以下关键点:
第一,
交通肇事逃逸即驾驶员在引发交通事故之后,为避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迅速离开现场的违规
违法行为。
其次,必须先确认
行为人确实存在违反
交通规则的驾驶行为,且此种行为直接或间接地促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意识到发生交通事故后,更要指明其主观上已经产生逃避法律责任的意图,并且付诸实践,表现为离开事故现场的行动。《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
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
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
肇事罪定罪
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
驾驶机动车辆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