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软件著作权的问题,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明确指出,凡中国境内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合法机构自行研发并完成的软件作品,无论其是否已公开发表于众,均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自然而然地获得了该版权的保护。
然而这一版权保护范围并不涵盖相关软件在开发过程中所运用到的思维模式、具体处理步骤、技术操作手法以及相关数学理论等要素。《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
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依照其开发者所属国或者
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依照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条例保护。
第六条
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