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财产分割时,必须充分考虑并保留胎儿的合法
继承份额。
如果胎儿一旦降生,无论存活与否,都应依照法律规定,由他们的合法
继承人依次继承。
然而,倘若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夭折或其他原因导致其无法生存,则相应的
继承权将继续转至
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手中。
当然,对于那些尚未正式来到人世、尚无
民事权利能力的个体,我们同样要尊重与保护其权益,这主要是出于维护未来
民事行为主体福祉的考虑和需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