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胎儿亦享有对其父母遗留财产的法律
继承权权益。
在实际进行
遗产分割过程中,必须要为尚在母体内未出生的胎儿预留相应的
继承份额,以确保其合法继承权利不受侵犯。
当胎儿降生至世间时不幸成为死胎,那么先前为其预留的继承份额则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与分配。
继承事宜正式启动之后,首先由
第一顺位的
继承人依法获得继承权,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继承;
若无第一
顺位继承人存在,则可由
第二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