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与中介机构
签订合同时发生违约行为的话,若该
违约责任系由中介一方所承担,那么支付之
定金应予退还,且需以双倍金额进行补偿;
倘若因无法预见并归属两个当事方的因素而造成违约,同样有权要求收回已支付之定金。
然而,对于由于付款方个人理由所引发的违约状况,其已缴纳定金将不予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