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
交通事故涉及的
诉讼时限。
依据该法条,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损之时起算,最长期限为三年。
然而,若自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之久,此类情况将不在人
民法院的司法保护范围内。
但在特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权利主体的特别申请予以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