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次要责任”这一概念,它是指在
医疗事故中,损害结果主要由其他因素引发,而
医疗过失则仅在其中发挥了次要影响。
在法律裁决上,法院主要依据
医疗损害程度的鉴定结果进行判断,同时法官亦会根据具体案例进
行权衡,适度调整责任比例。
通常情况下,次要责任的医院需承担30%至40%的
赔偿责任,少数情况下可能会达到最高责任比例即49%。
具体的
赔偿金计算方式为所有的医药费用及
误工费等
经济损失总额乘以责任比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