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住所区域内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擅离现场也属于
逃逸范畴。
简言之,所谓“逃逸”,即是指车祸
当事人在
财产损失和
人员伤亡后果产生之后,为赦免自己应负的法律责任,选择逃避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学术层面上看,一旦肇事者做出了逃逸这一行动决定,便意味着该行为已经成立。
这也就是说,即使肇事者仅仅离开现场数步之遥甚至仅短暂停留,就立刻被交通警察追踪到亦或是遭到他人的拦截与扭送,都不会改变他“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这一事实,所以并不存在类似“逃逸未遂”这类情况。《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