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对
集体土地进行租赁事宜时,务必与该土地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签署
租赁协议以明确租赁关系和相关权益义务。
若该土地随后遭受了征收,那么作为
承租人,您将有资格享有租金等方面的补偿,而对于其他相关
赔偿(如平整地价、乡
产权处置收益等等)则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在此前提之下,具体的补偿项目以及标准都由集体组织与征收方双方协商后加以确定。
请注意,以上仅为概括性说明,实际情况可能会根据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了解最新规定及程序要求。《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