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事主体面临破产之际,倘若该商事主体先前已因
违约行为遭受法院判决、且该判定已然生效并且进入执行阶段,那么其所承担的
违约金便应被视作
破产债权,可依照相关程序向
破产管理人进行
债权申报。
自人
民法院对外公布受理破产申请这一公告之日起,便开始了债权申报的计时周期。
依规定,债权申报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天,最长则不可逾越整整三个月之久。《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
诉讼、
仲裁未决的债权,
债权人可以申报。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