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条文指示,在开展
遗产分割事宜过程中,务必尊重保存胎儿应得之
财产继承权的规定。
若胎儿尚且健在母亲腹中,面临着
被继承人身死而亡的情况,在进行
遗产分配时亦必须为其预留适当比例的份额;
此举大抵原因在于,由于被继承人的去世,对孩子
抚养的责任与义务也自然随之消散,然而对于尚未诞生之胎儿而言,抚养与爱护的责任始终存在;
因此,合理保留胎儿
继承份额,便可满足他们将来发育所需,同时有助于降低他们未来生存所遭受的压力程度。
因此,在制订
遗嘱之时,为保障胎儿合法权益,务必为他们预留一定的遗产份额,否则遗嘱将无法产生法定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