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刑法明确规定,凡是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者,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即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而在
民事责任层面上,如果个人对他人造成了
人身损害,必须赔付相关费用及补偿,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了治疗和恢复所花费的必要开支,以及因此产生的
误工损失的收入。
严重些甚至导致
受害人残疾的话,则还必须支付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等额外款项。《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